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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

Anhui grain and oil products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testing station

安徽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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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检验业务须知文章来源: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业务部 发布时间: 2024-06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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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单位将竭诚为您做好委托检验的服务工作,为了更好的为您服务,请在您办理委托检验前,仔细阅读以下须知:

检验范围

1.样品范围包括原粮(小麦、稻谷、玉米等)、油料(大豆、花生、油菜籽等)、食品(大米、小麦粉、植物油等)等。

2.委托检验的内容为本单位具备的检测能力项目

二、送检须知

1.原则上提供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送检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2.与委托检验样品有关的技术资料,必要时与样品一起提供,本站对委托方提供的样品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。

3.样品用量根据检验项目而定,一般情况下,不少于植物油500ml、小麦2kg、稻谷1kg、小麦粉2.5kg、大米1kg

4.委托方对样品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。

5.委托检验时限由双方商定,一般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,特殊情况除外。

6.委托检验结果仅对来样负责。

三、检验收费

1.收费标准根据检验项目参照本单位检验收费标准或合同约定。

2.委托方应在开始检验前缴纳检验费用;特殊情况下,双方可商定支付方式和时间。

四、检验报告

1.如对检验报告有异议,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站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

2.报告发放方式包括邮寄和委托方自取,由双方协商决定。自告知领取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领取,则视为放弃该报告,该报告由本单位销毁。

3.未经本单位同意,委托方不得擅自使用检验结果进行商业广告或不正当宣传。

五、退样处理

委托方如需退样,须在样品受理时提出,检验结束后,按本站退样流程办理

六、其他
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  上午 8:00-12:0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下午 14:30-17:30

咨询电话:0551-65632306

传真:0551-65562854

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北路432号(安港徽苑酒店十楼业务部

邮编:230031

感谢您对本单位工作的支持,希望能及时将委托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们,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和建议,不断的改进和完善服务。